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橡胶灰分的化验方法
作者:    发布于:2013-03-21 07:58:53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    将清洁而规格适当的空坩埚(5.1)放在温度为550℃±25℃的马福炉(5.4)内加热约30min,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,取出称量,精确至0.1mg。根据估计的灰分量,称取约5g生橡胶试样或1g~5g混炼胶或硫化橡胶试样,精确至0.1mg。将已称量的试样放入在石棉板(5.2)孔内的坩埚内。在适当排风的通风橱中,用本生灯(或电炉)(5.3)慢慢加热坩埚,避免使试样着火。如果材料因溅出或溢出而损失,必须重新取样,按上述步骤重作。
  当橡胶分解炭化后,逐渐升高温度直至挥发性分解产物基本赶尽,只留下干的炭化残余物。将盛有残余物的坩埚移入炉温550℃±25℃(另外参见下面的注)马福炉中,微启炉门通入足量的空气使炭氧化。
  继续加热直至炭完全氧化成为净灰为止。从炉中取出盛灰的坩埚,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,称量并精确至0.1mg。将此盛灰坩埚再放入550℃±25℃(或950℃±25℃──见注)的马福炉中加热约30min,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,再称量,精确至0.1mg。对于生橡胶,前后两次质量之差不应大于1mg,对于混炼胶和硫化橡胶,不应大于灰分含量的1%。如果达不到此要求,重复加热、冷却、称量操作直至连续两次称量结果之差符合上述要求为止。

  注:对于混炼胶和硫化橡胶,所用温度可以为950℃±25℃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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